我校教师被授予“山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和 “济宁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为全面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在全社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全省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爱岗敬业、拼搏奉献,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职工建功立业,2022年“五一”节前夕,山东省总工会下发《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表彰2022年山东省五一劳动奖和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的决定》,我校音乐学院王峰老师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