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通过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查
2015年12月28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鲁文明委〔2015〕19号),授予济宁学院等5351个复查合格单位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我校已连续7年获此殊荣,这是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2015年,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指引和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