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山东体育学院深化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
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立项(培育)单位联合培养和科教融合校所联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鲁教研处【2019】3号)文件精神,8月3日,我校与山东体育学院签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签约仪式在山东体育学院(日照校区)举行。校党委委员、副校长刘德胜,山东体育学院副校长毛莉虹出席仪式,并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山东体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学院,我校科研处、体育系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 仪式上,毛莉虹介绍了山东体育学院发展情况。刘德胜对山东体育学院所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感谢山东体育学院多年来对济宁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