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评为2021年度优秀社会助学组织
近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发(鲁招考[2022]46号)《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1年度社会助学组织检查评估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我校喜获优秀等次。 2021年底,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评估专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副处长纪延华、助理研究员张淑钢、济宁市招考办副院长刘青、自考科主任唐红梅等来我校进行现场检查评估,我校教育培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张爱民从招生管理、教育教学、助学服务等方面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经验、存在问题及未来发展规划。检查评估组专家通过听取汇报、与